
用了一段时间看完了 乔治·路易斯(George Lois) 和比尔·皮茨(Bill Pitts) 合著的《乔治·路易斯大创意》一本书,总体感觉就是在 乔治·路易斯 的眼中,广告并不是简单的一门僵化的,程式化很重的职业。广告更需要的是 脑力的风暴,和愉快的合作、疯狂的思考。在路易斯的眼里,广告是一门艺术,是一个血肉丰满的美女。而他,只是在塑造和描绘她的美丽和魅力。
(在美女面前,我们需要鼓起我们的勇气,大胆的追求,但也不能只是盲目的请吃饭,买东西的讨好,我们更需要的是在有效的作用下,让美女对我们有好感,至少不会讨厌你,有了这个好的开头,我们在用我们的责任感和努力的态度,再加以适当的持之以恒,我想大多时候还是能成功的。。。 这段话都是我的瞎编。大家别还真以为是 乔治·路易斯 的妙招呢,不过前段时间看 鲁豫有约 的时候,就听到 唐骏 用这相近的方法抱得美人归。呵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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